Home About us

关于海外电商平台面向大陆销售美国NMN的合规性说明

跨境电商与创业文摘 2025/01/20 00:20

来源:检验检疫与跨境电商

咨询内容:
海关总署已在5月底禁止在跨境电商平台销售原产国(地区)为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瑞士、英国、新加坡、西班牙、荷兰、匈牙利、丹麦、瑞典、捷克、挪威、波兰、奥地利、法国等含NMN成分的食品。目前仅有加拿大、日本和中国香港NMN可以合法用于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但本人在DJTP平台购物时,发现大量美国、澳大利亚等被禁止国家的NMN商品仍在销售,平台为NMN进行了热销榜排名,排名中有很多美国进口的NMN产品。请问平台上述行为是否合规?

回复内容:
1. 跨境电商平台交易页面网络域名在海外,其商品交易是否合规由域名所在国家和地区监管部门负责,中国大陆政府部门对域名在海外的电商平台没有监管权限。
2. 中国大陆政府部门(海关、市监局)根据《六部委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以下简称“486号文”)规定管理电商平台。也是根据该政策,跨境电商平台可以委托中国大陆公司通过系统向海关申报订单等数据,相关数据经海关审核、获得通过指令后,订单名下商品可以通过大陆保税仓和海外直邮仓发给国内消费者。
3. 对于486号文覆盖范围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中国大陆海关已按照要求禁止“原产国(地区)为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瑞士、英国、新加坡、西班牙、荷兰、匈牙利、丹麦、瑞典、捷克、挪威、波兰、奥地利、法国等含NMN成分的食品”进口;对于486号文未覆盖的跨境海淘业务,中国大陆海关没有法律法规授权对海外电商平台监管,需要国内消费者自行评估后决定是否购买上述原产国(地区)生产的含NMN成分食品”。

This article is from Xinzhi self-media and does not represent the views and positions of Business Xinzhi.If there is any suspicion of infringement, please contact the administrator of the Business News Platform.Contact: system@shangyexinzhi.com